產融結合

1、產融結合是指產業金融業在經濟運行中爲了共同的發展目標和整體效益通過參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參與等方式而進行的內在結合或溶合。

  2、廣義的產融結合是指產業資本金融資本或工商企業金融企業之間通過股權融合及業務合作等各種形式的結合與互動

  3、產融結合是指產業部門和金融部門通過股權關系相互滲透,實現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的相互轉化直接融合.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啓動

  4、產融結合是指工商企業金融企業資金供求、股權、人事等方面保持一種穩定、密切的聯系,達到相互融合,同生共長的目的.我國的產融結合始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銀行體系改革

  5、產融結合是指產業金融業的聯系和協作,以致在資金資本以及人事上相互滲透,相互進入對方的活動領域,最終形成產融實體的經濟現象和趨勢.產融結合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6、產融結合是指產業部門和金融部門之間資本相互結合的關系.這種關系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或不同的市場條件下有着不同的結合方式

產融結合的特點
  產融結合的特點:滲透性、互補性、組合優化性、高效性、雙向選擇性

產融結合的內涵及現實意義[1]
  產融結合是產業資本發展到一定程度,尋求經營多元化資本虛擬化,從而提升資本運營檔次的一種趨勢。是產業資本金融資本間的資本聯系、信貸聯系和資產證券化(股票債券抵押貸款或實物資產的證券化),以及由此產生的人力資本結合、信息共享等等的總和。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產融結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首先,產融結合有利於實現規模經濟。通過產融結合,往往由於成本提高的速度遠遠低於業務規模的擴張,使得產融結合運作起來更有效率,其在开發高度細分化產品、建立與維護信息技術系統、進行資產管理及建立營銷網絡時,都存在規模經濟優勢。

  其次,產融結合有利於降低交易費用。產融結合雙方在信息獲得方面,與融合前相比,具有明顯的優勢,即雙方在產生經濟交往時,相關的談判、履約費用將不同程度地降低。而降低的交易費用,可以爲產融結合的雙方提供更多的融資便利。

  再次,產融結合有利於實現優勢互補。由於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的運轉周期不盡相同,兩者結合,可以熨平經濟周期波動導致的衝擊。產融雙方在資本、人才、技術等方面可能互有余缺,通過有效的結合,可以使這些要素發揮更大的作用。在無形資產方面,通過產融結合,可以膨脹有優勢一方的無形資產。  最後,產融結合有利於促進企業國際化战略的實現。當前部分企業着力建設求大、求強的企業文化,而國際化是其做大做強的重要战略。相對於產業資本而言,金融資本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資本的專用性較弱,產融結合是產業資本實現國際化發展的有效途徑。

產融結合的模式選擇[1]
  綜觀近年來我國產融結合的實踐經驗探索,主要可以概括爲以下三種模式。

  一是產業資本單純注資商業銀行模式。典型的有山東省高速公路公司注資威海市商業銀行的產融合作案例,將一家不良資產一度高達90%的金融機構成功復活。

  二是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結合,但尚不具備金融控股公司架構的模式。青島海爾集團通過一系列投資和購並,形成了集實業、銀行證券保險信托業務於一身的集團公司,擁有了青島市商業銀行60%的股份,控股了長江證券,成立了保險代理公司財務公司等等。

  三是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結合,且已初步具備了金融控股公司架構的模式。如山東電力集團在集團化發展、多元化經營構想下,形成了包含旅遊商貿、信息資源、高新技術銀行信托證券期貨保險多元化的架構,先後直接或間接參股交通銀行期貨經紀公司保險代理公司等等。

  從產融結合模式來看,突出表現爲三個特點:一是大型企業、優勢企業先行。二是產融資本結合的方向是單向的,即都是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的單向流動,這一方面和我國現行的金融法規相關限制有關,另一方面也說明目前金融仍具有比較優勢。三是產融結合的方式呈現多樣性。從初級的產融結合到基本規範的金融控股公司,體現了企業適應市場、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進行抉擇的能力。

產融結合的目標選擇
  1、大型優勢企業應繼續走金融控股公司之路。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尤其要建立必要的約束機制,避免產業資本控制金融機構成爲前者的“抽水機”。二是要設立必要的風險防範機制,在金融機構之間、金融機構與產業部門之間設立防火牆,避免風險的過度擴散。

  2、具有資本優勢的中小企業可入股地方中小金融機構。一方面,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因爲股本小而影響了業務的發展及風險的防範,另一方面,大企業因主要把眼光投向較大規模的金融機構而忽略了中小金融機構,因此,具有資本優勢的中小企業應該入股中小金融機構,而獲得支持的中小金融機構可以反哺中小企業

  3、應重視民營企業的產融結合問題。注意吸收民營企業股金融,這既是金融機構產權多元化從而改善治理結構的需要,也是把民營企業做大做強的途徑。

  4、監管部門應堅持規範與疏導並重。產融結合既涉及到產業部門,又涉及到銀行證券保險金融部門,資本及業務的合作與交叉,容易產生監管空白。需要加強人民銀行、銀監、證管、保監部門之間的合作,以及與產業主管部門的合作,在積極引導產融結合的同時,加強監管合作,避免監管空白。

  5、地方政府應努力營造產融結合的寬松環境。一是要在人才流動、產權變更、稅收優惠等方面,對產融結合給予一定的傾斜。二是要打破地域限制,鼓勵跨地區的產融結合。三是要鼓勵有實力的企業“走出去”,到國外尋找產融結合的機遇。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應在信息、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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