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賣空

  裸賣空(Naked Short Selling) 操作方法

  首先,賣空者選定一個交易活躍的公司爲潛在拋空目標,例如三地上市公司博迪森或受各種不利信息影響的雷曼兄弟;
  第二,隨着企業業績的高速成長和股價的快速上升,一家或幾家對衝基金聯合起來,大量的在高價拋空賣出該股票和在期權市場賣出該股票,拋空建倉後,开始僱傭小報媒體或所謂的“股評專家”等共同策劃針對該公司的負面消息
  第三,緊接着,媒體上會突然大量湧現幾個無從考證的關於目標公司利空負面消息配合着某些“專家股評”的負面評論,投資者由於不明真相,紛紛拋售目標公司股票,導致股價暴跌(博迪森,雷曼兄弟,貝爾斯登等都走過這番歷程)。目標公司融資計劃成爲泡影,雷曼兄弟,貝爾斯登們只好走向滅亡;
  第四,由於股價暴跌和謠言滿天,美國證監會介入調查。
  美國上市公司對這類的監管部門的正式或非正式行爲有對公衆披露的要求,此舉對股價產生更糟糕的影響。在此類消息披露後,拋空的基金會安排美國一批專門做集體訴訟的小律師所和事先找好的小股東以目標公司發布虛假信息爲由代表廣大股東起訴上市公司,並通過訴訟案的負面影響持續打壓目標公司股價。如果目標公司最終被迫陷入破產清算的境地,這恰恰是“空頭”最樂意看到的結果,因爲此時他們借入股票成本接近於零。

防範
  “裸賣空”等金融創新工具大行其道是因爲美國一直鼓勵資本市場自由交易,之前雖然對“裸賣空”這類風險較大的金融工具有期限限制,但還是允許“裸賣空”的存在。然而,由於難以對對衝基金離岸基金交易進行有效監管,做空者最終並不會或不完全兌現买入的步驟,“裸賣空”操縱者們經常在股票市場上興風作浪,引起市場動蕩。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Christopher Cox將“裸賣空”稱之爲“必將受到嚴格限制和處罰的詭計”。在2008年3月的一次公开講話中,Christopher Cox提議制定《“裸賣空”反欺詐規則》。該規則旨在制裁那些在進行“裸賣空交易之前,有意向證券經紀人隱瞞其並無把握借入相應股票投資者,以及那些在交割日無法交付股票投資者。
  在危機爆發後,美國之外的其他國家也相繼出臺打擊“裸賣空”的措施:比如,英國在2008年9月18日頒布爲期4個月的禁止做空金融股的規定;德國隨後宣布禁止賣空11只德國金融地產類股票;荷蘭財政部宣布從9月22日起3個月內禁止金融機構做“裸賣空”操作;澳大利亞政府更在11月13日向國會提出立法,要求永久禁止裸賣空。由此可見,各國監管機構已充分認識到“裸賣空行爲金融市場的危害。
  受希臘債務危機蔓延,德國在2010年5月19日宣布禁止對全國10個最重要金融機構的股票實施裸空交易

打擊
  美國國會議員2009年6月3日表示,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必須採取進一步的措施打擊裸賣空行爲
  在賣空操作中,交易者出售借入的股票期望可以以更低的價格买回。在裸賣空操作中,交易者出售未曾借入的股票。一些管理人員稱裸賣空使市場操縱者人爲壓低股價。一個建議是要求交易者在賣空股票前借入股票,稱爲預借。08年夏季,美國證交會發布一項緊急規則,要求某些金融企業股份實行預借,但行業人士稱這樣做代價太高,於是該規定就被放棄。
  一些來自兩黨的參議員表示證交會必須考慮新規則以幫助打擊裸賣空行爲。他們發布聲明稱,除非證交會能制定妥善的替代方案,嚴格的預借規定可能是充分保護股東權利的唯一方法。
  美國政府問責局(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發現,證交會幾年前發布的規定只是暫時放慢了證券賣出者無法在規定時間內交付證券給买入者的情況,這些情況發生的原因很多,包括裸賣空操作。
  證券交易委員會預計將最終完成其它賣空規則,這些臨時性規則是08年秋季實行以阻止金融股穩步下跌。
  證交會的一位發言人表示,該機構贊賞政府問責局的建議,並正專注於賣空操作包括檢查預借規定。
  2010年5月18日德國財政部發言人表示,德國政府計劃從當地時間周三零點起在該國10家最重要的金融機構禁止裸賣空。裸賣空禁令將也適用於歐元政府債券相關信貸違約掉期(CDS)以及歐元政府債券德國財政部還表示,政府將就相關禁令草擬法案。

股指期貨不存在“裸賣空

隨着近期股市波動的加大,市場中出現了這樣一個誤區,即人們無意中將股指期貨賣空和“裸賣空”劃等號,並要求股指期貨停止“裸賣空”。

實際上,股指期貨與“裸賣空”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兩者在運行機制上具有明顯區別,不可混淆。

一方面,“裸賣空”主要是指股票單向賣空,而股指期貨實行雙向交易機制多空對立統一,天然均衡,不可被片面地視爲做空工具。金融危機以及歐債危機中,很多國家採取了限制股票“裸賣空”措施,但從未限制股指期貨運行。

另一方面,“裸賣空”存在明顯缺陷,容易淪爲市場操縱工具。傳統的賣空是指交易者預期股價將下跌時,從經紀人手中借券賣出,然後在一定時間內买入股票歸還的行爲。而“裸賣空”是指賣空者在借入股票之前就已向买方出售了手中根本沒有的股票,且只須在規定的T+3結算日前买入股票交付,從而爲賣空者提供了可以延後交付股票的三天空檔機制。這種先行賣空機制在中國被完全禁止,但在美國起初並不違法。

美國證券監管機構此前也很少對這類交易施以嚴格監管,甚至一些裸賣空者在超出T+3結算日未能借入股票交付买者,也仍能繼續交易一段時間。濫用裸賣空並對股價進行操縱的行爲容易造成股市價格劇烈波動,極易引發市場系統性風險

與之相比,股指期貨是標準化的避險工具,市場參與者既可以买多,也可以賣空,從而建立起期貨頭寸,在交易機制上並沒有類似先向买方出售手中沒有的合約的問題,也不存在延後交付的空檔機制,因而與裸賣空完全不可相提並論。正因爲如此,在2008年金融危機惡化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裸賣空採取了零容忍的態度和措施,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對股指期貨並未施加任何限制。

股 指期貨的雙向交易機制資本市場基本制度,對完善股市內在穩定機制、奠定股市健康發展基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是因爲,從全市場角度看,有空必有多, 多空必相等,要开一手空單,必然要有一手對應的多單开倉期貨做空不能單獨成立。但如果只看市場中個別、少數投資者的持倉,那是很可能或多或空,但不能以 一概全,由此得出多大於空或空大於多的結論。

在2008年金融危機最嚴峻的時刻,股指期貨交易量和持倉量顯著增加, 不但爲市場提供了充分流動性,且有效減緩了金融危機衝擊力度,獲得全球市場的一致肯定。臺灣期貨交易所在金融危機之後這樣評價股指期貨:在金融危機當中, 股指期貨成爲股市下跌期間的疏洪道,減輕了持股機構賣出股票股市的拋壓,有利於股市穩定,股指期貨股市的穩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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