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分保账款

會計處理
應收分保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從事保險業務應收取但尚未收到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保險分出人或保險接受人和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保險分出人應收分保账款的主要账務處理
(一)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二)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衝減保險合同相應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支出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三)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璄攤回分保費用調整金額,借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賠付支出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五)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保險接受人收取純益手續費時,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六)對於超額賠款保險等非比例保險合同,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時,按攤回的賠付支出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账務處理
應收分保账款
(一)確認分保費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分保費收入”科目。
(二)收到分保業務账單時,按账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收入進行調整,按調整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分保費收入”科目;按調整減少額,借記“分保費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收到分保業務账單時,按账單標明的保險分出人扣存本期分保保證金,借記“存出保證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按账單標明的保險分出人返還上期扣存分保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存出保證金”科目。
(四)計算存出分保保證金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 科目。

應收分保账款結算的主要账務處理
保險分出人、保險接受人收到或支付分保账款時,按相關應付分保账款金額,借記“應付分保账款”科目,按相關應收分保账款金額,貸記本科目,按收到或支付的分保账款金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收分保账款的核銷和轉回,應當比照“壞账準備”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從事保險業務應收取但尚未收到的款項。
保理業務
應收分保账款

應收账款保理業務是指企業把由於賒銷而形成的應收账款有條件地轉讓保理商,由保理商爲其提供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账款管理信用風險擔保等綜合性服務企業可借此收回账款,加快資金周轉。應收账款保理業務是一項技術性較強、專業化較高的綜合金融業務,其實質在於債權轉讓債權實現。目前我國很多商業銀行紛紛开展此項業務。由於新準則沒有明確應收账款保理業務的账務處理,許多單位便按照自身需要進行账務處理,有可能形成重大的錯誤和舞弊。因此,規範應收账款保理業務账務處理十分重要。

一、應收账款保理的業務類型應收账款保理業務按是否融資分爲融資保理與非融資保理,按是否帶有追索權分爲追索權保理追索權保理,按債權轉讓是否通知欠款方分爲公开型保理與隱蔽型保理三種。

(一)融資保理與非融資保理。以保理商是否對企業提供一定的墊付資金爲標準,可分爲融資保理與非融資保理融資保理又稱爲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承購企業應收账款,給予資金融通,並通過一定方式向欠款方催收應收账款。具體表現爲保理商以貼現價格企業發貨後提交證明債權成立的發票副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企業預付50-80%貨款的墊付資金,到期後欠款方付款保理商,保理商扣除墊款及有關費用後,將余款付給企業的一種融資行爲。非融資保理是指保理商在保理業務中不向企業提供融資,只提供資信調查、銷售清收以及账務管理等非融資服務

(二)追索權保理追索權保理。以保理商是否保留對企業追索權爲標準,可分爲追索權保理追索權保理。這裏的追索權是指在欠款方逾期未向保理商支付應收账款且達到一定期限後,保理商所具有的通知企業並要求其回購應收账款的資格,其實質是劃分保理商與企業應收账款風險的承擔。追索權保理是指保理商因債權轉讓企業提供一定的資金後,在欠款方拒絕履行付款義務或者無力支付交易款項的情形下,保理商有權要求企業償還資金追索權保理是指保理商因債權轉讓企業提供一定的資金後,放棄對企業追索的權利,由保理商獨立承擔欠款方拒絕履行付款義務或者無力支付交易款項的風險

(三)公开型保理與隱蔽型保理。以保理商與銷售商之間的債權轉讓是否通知欠款方爲標準,可分爲公开型保理與隱蔽型保理。其實質是劃分企業保理商是否對欠款方履行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公开型保理是指債權轉讓一經發生,保理商須以書面形式將保理商的參與情況通知欠款方,並指示欠款方將貨款直接付給保理商。隱蔽型保理企業不將債權轉讓以及保理商參與情況通知欠款方,若欠款方仍將貨款付給企業的,企業收到貨款後轉付給保理商。

二、應收账款保理會計視角分析從會計處理的角度來看,融資保理將會對應收账款的業務處理產生實質影響,而非融資保理業務中保理商僅僅提供了資訊調查服務保理商的服務收費構成企業的收账費用,不對應收账款會計處理產生實質影響。所以,本文重點分析在融資保理業務條件下,追索權保理追索權保理、公开型保理與隱蔽型保理之間的關系。

顯然,追索權保理更多地與公开型保理相互聯系,追索權保理主要與隱蔽型保理相聯系。從經濟習慣的角度來看,企業一般需要把追索權保理通知欠款方,因爲企業不再承擔與被保理應收账款相關連帶責任,於是構成無追索權公开型保理企業一般不需要把追索權保理通知欠款方,因爲企業與欠款方共同承擔了對保理商的連帶責任,於是構成有追索權隱蔽型保理。這些責任只是形式上的,而且主要影響的是企業會計處理。區分無追索權公开型保理與對有追索權隱蔽型保理保理商的账務處理沒有實質影響。

但進一步分析可以發現,實際上保理商在融資保理業務中也面對着兩種不同性質的業務。對於企業來說,進行融資保理主要會考慮到如下原因:1.提前收回現金,而欠款單位不愿或無力提前支付;2.預期無法按時足額收取應收账款,而收購公司所支付的金額達到或超過預期可以收回的金額。對保理商來說,相應也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來收購應收款:1.先期墊付一定數額的資金,以期望到期收回應收账款時,不僅彌補墊支資金,而且取得足夠多的回報;2.按較大折扣比例收購應收账款,預期應收账款收回而取得的資金超過收購金額相關收款費用金額

對於第一類業務來說,保理商與企業只是一個單純的借貸融資活動,保理商的收益可以被視爲讓渡一定時期內資金使用權而取得的借貸資金回報。對於第二類業務來說,是一個包含復雜風險投資行爲投機行爲)的融資活動。因爲這部分被出售的應收账款本身就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可能性,這種可能被企業預期確認了,所以對於保理商來講不僅要得到融資活動的回報,更要取得風險投資行爲的回報。這些風險投資回報顯然會存在很大不確定性,其實現的可能性取決於未來的市場狀況,如同买進的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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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從事保險業務應收取的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保險分出人或保險接受人和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保險分出人應收分保账款的主要账務處理。
  (一)企業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二)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衝減原保合同相應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
余額的當期,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三)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賠付支出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計算確定應向保險接受人收取純益手續費的,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五)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按相關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分保費用調整金額,借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對於超額賠款保險等非比例保險合同,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時,按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四、保險接受人應收分保账款的主要账務處理。
  (一)企業確認保險合同保費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保費收入”科目。
  (二)收到分保業務账單時,按账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收入進行調整,按調整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保費收入”科目;按調整減少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按照账單標明的保險分出人扣存本期分保保證金,借記“存出保證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按账單標明的保險分出人返還上期扣存分保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存出保證金”科目。
  (三)計算存出分保保證金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五、保險分出人、保險接受人結算分保账款時,按應付分保账款金額,借記“應付分保账款”科目,按應收分保账款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從事保險業務應收取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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