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

概述
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中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爲購置(包括購买、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稅範圍爲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稅率爲10%,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表示:隨着國內汽車消費剛性需求與潛力逐步提升,2011年購置稅優惠政策肯定會取消。 [1]

稅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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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本條例規定的車輛(以下簡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爲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二條 本條例第一條所稱購置,包括購买、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爲

本條例第一條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部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第三條 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範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具體徵收範圍依照本條例所附《車輛購置稅徵收範圍表》執行。車輛購置稅徵收範圍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公布。

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爲10%。車輛購置稅稅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公布。

報告
第六條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买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爲納稅人購买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爲: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
(三)、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第七條 國家稅務總局參照應稅車輛市場平均交易價格,規定不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
納稅人購买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按照最低計稅價格徵收車輛購置稅。

第八條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徵收制度。購置已徵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徵收車輛購置稅。

第九條 車輛購置稅的免稅減稅,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免稅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三)、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四)、有國務院規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定免稅或者減稅

第十條 納稅人外匯結算應稅車輛價款的,按照申報納稅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基準匯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第十一條 車輛購置稅由國家稅務局徵收

第十二條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第十三條 納稅人購买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买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一次繳清。

第十四條 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沒有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
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通報納稅人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情況。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車輛登記注冊的情況。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有權責令其補繳;納稅人拒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暫扣納稅人的車輛牌照。

第十五條 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於免稅減稅範圍的,應當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前或者辦理變更車輛登記注冊手續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六條 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徵收內容
稅務大廳

一、已經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問題需將該車輛退回車輛生產廠家的,可憑生產廠家的退車證明辦理退稅退稅時必須交回該車車購稅原始完稅憑證;不能交回該車原始完稅憑證的,不予退稅

二、已經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問題需由車輛生產廠家爲車主更換車輛的,可憑生產廠家的換車證明及所更換的新車發票辦理車購稅變更手續,並交回原車車購稅原始完稅憑證,不能交回原始完稅憑證的,不予辦理車購稅變更手續。

更換新車後,當新車輛的計稅價格等於原車輛的計稅價格的,則只需辦理車購稅變更手續;當新車輛的計稅價格高於或者低於原車輛計稅價格的,則按差額補稅或者退稅後辦理變更手續。

三、已經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被盜搶或者其他原因,車輛的發動機號、底盤號或車輛識別號被塗改、破壞的,憑該車車購稅原始完稅憑證、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的相關證明,辦理車購稅變更手續。

計算方法
車輛購置稅報告會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如果消費者买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爲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因爲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徵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的稅率計徵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买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費者买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爲: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此外《辦法》對現行的做法進行了修改,對留學人員購置的、來華專家進口自用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事宜,無需再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辦法》中還明確了港、澳留學人員可比照回國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

《辦法》規定,對已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發生退車的以及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

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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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下簡稱統一發票報稅聯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其他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退還納稅人

一、車主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提供內地《居民身份證》(含居住、暫住證明)或《居民戶口簿》或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3、外國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4、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二、車輛價格證明
1、境內購置車輛,提供統一發票發票聯和報稅聯)或有效憑證;
2、進口自用車輛,提供《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徵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海關《徵免稅證明》。

三、車輛合格證明
1、國產車輛,提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以下簡稱合格證);
2、進口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1、2009年7月31日,國務院發布2009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2009年將繼續推進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研究調整車輛購置稅政策。

2、 根據安排2009年將繼續推進資源產品價格改革,落實成品油價格稅費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繼續推進電價改革,完善需求側電價管理制度。繼續實行促進節約用水的水價制度,鼓勵使用再生水。研究調整車輛購置稅政策。進一步擴大用於節能減排的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研究开展污水處理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

現象點評
車輛購置稅

 1、汽車消費鼓勵政策要退市,現在汽車銷售這么紅火,小排量購置稅減免優惠政策應該不會再延續了,2010年以來全國的汽車銷量都有了很大幅度的增長,原本用於鼓勵汽車消費的小排量購置稅優惠政策自然沒有存在的必要。很多業界人士都表示,這一優惠在2010年年底結束後,應該不會再延續。

2、從2008年底开始實施的小排量購置稅減半優惠本應在2009年年底時結束,政府在綜合各種因素的考慮後,最終決定把原來的“1.6L及以下排量車輛購置稅減半”的優惠更改爲“1.6L及以下排量車輛購置稅按7.5%徵收”的優惠政策,並把優惠期延至2010年的12月31日。

3、相對於2009年的優惠,2010年的購置稅優惠少了2.5%,但市場銷量仍節節上升。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預計,2010年中國汽車銷售將達到1700萬輛,比2009年增長25%,達到美國歷史上的最高水平。面對這些數據,衆多媒體與業內人士都認爲,應盡快取消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

4、如果購置稅優惠取消,對於廣大購車者來說,購車的成本可能會增加2000多元。購置稅優惠車型覆蓋多集中在8萬-12萬元的經濟型車型,消費羣體對價格比較敏感,售價10萬元的車可以減免2500元。

5、不少業內人士也認爲,假如這部分減免到2010年真的不再延續,將會刺激部分消費者提前釋放消費,進而在年底前买車。2009年年底就發生這樣的現象。

優惠取消
車輛購置稅

持續了兩年的車輛購置稅優惠將在2010年年底正式結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的政策將於12月31日到期後停止執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統一按10%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 

專家認爲,優惠取消將對整個車市產生一定影響,但由於節能汽車可獲得3000元補貼的政策還將持續,小排量汽車銷量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實際上,早在此政策出臺前,就已經有優惠取消的傳聞傳出,而這一傳聞也導致了小排量汽車銷售在年末上演一輪瘋狂大戲,很多城市出現1.6l排量及以下車型全面喫緊的現象,部分暢銷車型甚至停止預訂。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祕書長羅磊認爲,這一優惠政策已經到了結束歷史使命的時候,因爲在車輛購置稅優惠等系列優惠政策下,我國的汽車產銷量在兩年內翻了一番。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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