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弗曲线
“拉弗曲线”的原理並不復雜,它是專講稅收問題的,提出的命題是:“總是存在產生同樣收益的兩種稅率。”主張政府必須保持適當的稅率,才能保證較好的財政收入。與拉弗同時代也同爲供給學派經濟學代表人物的裘德•萬尼斯基(Jude Wanniski)對此作出了扼要解釋:“當稅率爲100%時,貨幣經濟(與主要是爲了逃稅而存在的物物交換不同)中的全部生產都停止了,如果人們的所有勞動成果都被政府所徵收,他們就不愿意在貨幣經濟中工作,因此由於生產中斷,沒有什么可供徵收100%稅額,政府的收益就等於零”。稅率從0~100%,稅收總額從零回歸到零。“拉弗曲线”必然有一個轉折點,在此點之下,即在一定的稅率之下,政府的稅收隨稅率的升高而增加,一旦稅率的增加越過了這一轉折點,政府稅收將隨稅率的進一步提高而減少。“拉弗曲线”認爲:稅率高並不等於實際稅收就高。稅率太高,人們就被嚇跑了,結果是什么經濟活動都不發生,你反而收不上稅來。只有在稅率達到一個最優值時,實際稅收才是最高的。
圖中橫軸x代表稅率,縱軸y代表由稅率和生產決定的稅收收入。在稅率與稅收收入之間存在一種函數關系,採用高稅率,不一定會得到高收入。從圖中可以看出,當稅率爲零時的稅收不幹預生產,這時雖然可能會使生產擴大,但政府的稅收收入卻是零,結果會使政府的全部活動停止,整個社會生產處於無政府狀態,對生產不利,所以,這種稅率不足取。當稅率由零點沿x軸向右推移亦即稅率升高逐漸增加至C點時,稅收收入增至A,生產狀態爲最佳。因此,可以說C點是最佳稅率。如果稅率超過C點繼續提高時,那么,因高稅率阻礙經濟主體的生產經營積極性,使稅基縮小,稅收收入不僅不會增加,反而會下降。如果稅率提高到B(100%)時,貨幣經濟中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都會停止,人們會被迫轉而採取以物易物或“地下活動”的方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逃避稅收負擔,這時稅收收入也會降到零。因此拉弗認爲圖中的陰影部分ABC是稅收的“禁區”範圍而美國的稅率早已進入禁區。但也有人認爲這一論斷缺乏歷史和現實的驗證。對於一個國家的決策部門來說,鑑別稅率是處於禁區或非禁區是重要的,而決定C點的位置更加重要當然C點也並非一成不變。
應該說明的是,拉弗曲线中的稅率是指所得稅類的稅率,不包括流轉稅類稅種(如煙稅、酒稅、奢侈品稅等)的稅率,因爲對後者的稅率有時規定爲100%,也會有稅收收入。
理論上,拉弗曲线缺乏體系的完整性,它僅是解決“滯脹”的一種對策而已,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1]
拉弗曲线說明,一個國家的整體稅率和稅收收入及經濟增長之間存在着相互關系。兩種極端的情況是,稅率爲100%時,從社會再生產角度來分析,生產會因此停頓,政府再也無源可徵,因此同稅率爲零時的結果相同,稅收收入均爲零。當稅率由零提高,稅收收入就會隨之增加,但有一定限度。若超過限度,從一次性徵收過程看,稅率提高,稅收收入會相應增多。但從持續的再生產動態過程看,由於提高稅率削弱了生產的增長,從而會縮減稅源。這時,稅率提高不僅不會增加稅收收入,反而會使稅收收入下降。因此,圖中E點是政府稅收收入和生產增長的最佳結合點,也是政府選擇稅率的最佳點。圖中右邊陰影部分,拉弗稱之爲稅收禁區,意思是禁區內的稅率過高,既妨礙生產,又減少稅收收入,故均不可取。拉弗曲线試圖表明,稅率是刺激經濟活動的有效手段之一,而刺激經濟增長必須減稅,但減稅應有限度,並不是稅率越低越好。拉弗曲线運用的重要方面,就是減稅效應最適稅率的選擇。和準確地把握它們的不同作用,對於建立合理的稅制體系有重大意義。
中國的稅率普遍過高,應該降低稅率。如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應該實行根據企業的淨收入高低狀況,採取累進稅率的辦法徵收,而不可取統一的比例稅率。但稅率的減免降低應當通過立法的形式,在法律沒有修改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來減免稅。對稅種的徵收、稅率的高低的規定應當通過制定《稅收基本法》的辦法來解決。在稅種、稅率確定的同時,應加大稅收徵管手段的改進工作的力度,逐步實行電子徵管。國家應通過立法統一規定每個人的銀行账號,在具體措施上,可以由銀行去做,由銀行根據每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在男性身份證號碼後面加“2”,在女性身份證號碼後面加“1”來確定每個人的銀行账號。統一的個人銀行账號的實施,有利於稅收的徵管。
第一, 拉弗曲线的成立必須滿足一定的前提條件。郝碩博認爲必須滿足五個條件:“私有制生產關系和市場體系、封閉經濟背景、國民收入的預算分配效應低於企業和私人的分配效應、儲蓄轉化爲投資、不存在稅負轉嫁。”我們可以將其歸納爲兩點: 完全競爭市場體系和封閉經濟環境, 然而, 在現實經濟中這兩個前提都不存在。完全競爭市場是一種理想的市場體系, 在現實生活中難以找到。在开放經濟條件下, 在國際間較易自由流動的是資本要素, 而不是勞動力。資本天生具有追逐剩余價值的特性, 投資者會選擇稅率低的國家和地區, 低稅率給資本輸入國家和地區帶來就業和稅收收入的大幅增長。資本的低稅率“比較優勢”, 使开放經濟的稅率與稅收的函數關系表現爲一條單調遞減的曲线,而勞動力受國家政策、文化環境、歷史背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 國際間流動很困難。在這點上, 拉弗曲线最多只能爲降低企業所得稅提供理論依據, 而無法爲降低個人所得稅提供理論依據。
第二, 拉弗曲线描述的是長期經濟條件下稅率對稅收和經濟的影響。在短期, 各項政策從制定到實施, 再到結果, 具有一定的“時滯性”。正是這種“時滯作用”, 使短期稅率與稅收的函數關系表現爲一條單調遞增的曲线
第三, 拉弗曲线忽視了階層分析方法, 只注意了收入與賦稅的關系, 而忽視了收入後面不同收入階層的人羣, 把不同收入的人簡單地抽象爲“人們”。累進稅分爲超額累進稅和全額累進稅兩種, 各國一般採用超額累進所得稅。累進稅意味着, 收入越多、徵稅的比例越大。低收入者並不負擔高稅率, 因而不會受高累進稅率的傷害。真正負擔高稅率的只是高收入者額外高的那部分收入, 所以高稅率只對這部分收入產生較大的負作用。
第四, 拉弗曲线的工作觀是功利的, 不能完全解釋人們努力工作的原因。高累進稅率影響工作的結果可能有三種, 一種是拉弗曲线所預言的, 一些高收入者寧愿要更多的闲暇而不是更多的工作; 一種情況是一些人會更努力工作, 以便賺更多的錢來彌補賦稅的損失; 而對於“那些欣賞自己的工作以及工作所帶來的權力觀念或成就觀的衆多的醫生、科學家、藝術家以及企業經理們將爲8 萬美元就像爲10 萬美元一樣努力地工作。”
第五, 拉弗曲线將個人收入全部視爲勞動收入, 而忽視了非勞動收入。根據拉弗曲线理論,邊際稅率越高, 闲暇的代價就越小, 因而曠工增加, 加班減少, 人們用於提高技術水平的時間也相對減少, 因此, 高邊際稅率妨礙人們的工作積極性, 勞動生產率下降。“合理的稅率應當既能獲得財政收入, 又能刺激生產, 因而不易過高, 這也是西方國家20 世紀70 年代之後經常使用減稅政策的原因。”這種說法看上去理由充分, 但是, 個人所得分爲勞動收入和非勞動收入, 徵收對象不同, 稅率對勞動供給的影響亦不同。隨着個人所得稅率的逐步增加, 理性人將通過增加勞動時間來增加收入, 直至工作極限; 然後, 增加闲暇時間, 減少工作時間, 個人收入也隨之減少。因此, 對勞動收入輕徵稅、對非勞動收入重徵稅, 有助於鼓勵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