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虧
潛虧往往會影響股東和外部人員對企業經營狀況、經營業績的客觀評價,掩蓋企業存在的嚴重危機。有時某個明星企業突然之間倒閉,一般與潛虧有關。
企業潛虧有3類:
一是利用財務政策,在企業核算中合法地減少結轉成本、高估存貨,從而增大账面盈余。這種情況比較隱蔽。
二是或有風險未到爆發的時候,比如非控股的對外投資,雖然投資對象經營不正常,未有分紅,但是還未破產清算,於是账面仍然按原值記账,導致帳面資本價值的虛計和本期利潤的虛增,從而達到管理盈余的目的。經濟糾紛也屬於或有風險的潛虧之一。
三是固化不良資產,潛虧掛帳,暫不衝銷投資損失、不良債權、財產盤虧與損失,不確認可能發生的損失,以此導致企業虛增資產和利潤。這種情況多數用於企業內部整頓時期,使得經營管理層可以放下歷史包袱,從新开始。
銀行潛虧主要有3中情況:
一、貸款逾期嚴重,呆帳、呆滯貸款比例高,造成不僅利息難收,連本金收回都存在風險。這是銀行潛虧的主要因素。
二、應收利息的核算形式,致使利息虛增。根據《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貸款逾期在3年以內的,其應收利息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即無論利息是否收到,都要納入當期損益,致使銀行有很大一部分收益未能真正實現,而且還要自己墊付資金交付稅款。
三、應計提的未提留,預後不足,將使下期增加开支用於上期遺留項目。
四、企業上級主管領導需要業績。
六、衝銷壞账可能得罪前任領導。
八、衝銷壞账可能危及上級領導。
這種情況,不僅發生在國有企業,在私有企業也可能發生,特別容易發生在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兩權分離)的狀態下,因此股份上市公司,無論是國有控股,還是私有控股,都容易發生潛虧問題。
(一)對已發生壞账未及時處理。
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確認壞帳標準有三:一是債務人破產,依照《民事訴訟法》清償後,確定無法追回的應收账款;二是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账款;三是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如發生以上情形,又未及時處理,則虛增了利潤,導致潛虧。
(三)虛構債權,虛增利潤。某些企業爲虛報實績或不法分子利用結算業務營私舞弊而虛構債權。有的捏造應收账款,憑空在某債務人帳上多記一筆,如在借方記應收账款,相應在貸方記商品銷售收入,從而達到虛增利潤的目的;有些企業有意加大應收款;還有一些企業有意漏列已退回的購貨款,虛增銷售收入,虛增利潤。如“銀廣廈案”,該公司1998年至2000年的3年時間內累計虛構銷售收入104,962萬元,少計費用4,945萬元,虛增利潤77,156萬元。
(四)將銷貨退回和折讓混合記入應收账款,未予清理,造成潛虧。
(一)存貨在流動資產中所佔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同時有數量不符、殘損變質、冷背殘次存貨比重大、虛有存貨情況,其短缺金額或損失金額即爲潛虧。
(三)人爲因素造成的潛虧。
例如:將正常費用攤入存貨,人爲加大庫存金額。如:在借方記“原材料5000元”,同時在貸方記“財務費用——利息5000元”,這樣處理雖然表面上當期利潤增加了,卻將虛增數額調入了原材料账戶,造成了潛虧。
有的企業故意少轉原材料和少轉產成品成本,造成當期產成品成本和銷售成本下降,達到虛增利潤的目的。
四、將成本、費用隨意“待攤”或“遞延”造成的潛虧。“待攤費用”和“遞延資產”等跨期攤銷費用類科目可能成爲企業的“虛有資產”。世界通訊公司利用將費用38.52億美元作爲資本化處理,虛增淨利潤16億美元。
現行會計規定:企業爲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支付的利息費用,在其投入使用以前可予以資本化,計入這些長期資產的成本。然而某些企業濫用該項規定,將這些長期資產投入使用後的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仍予以資本化,甚至將一些日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借款利息費用支出予以資本化,以達到調節利潤的目的。這種做法使當期成本費用支出減少,虛增了長期資產價值,而長期資產的價值最終也將以折舊等形式在以後會計期間轉入成本費用,這種做法也是在制造企業潛虧。
制定有關應收账款的具體會計準則,嚴格壞帳準備金提取制度,使用帳齡分析法提取壞账準備金。適當提高壞帳準備金提取比率,對壞帳損失的確認時間降至2年。對於超過1年的應收账款,在長期資產下設單項列示,並在財務報告中予以披露和揭示。
同時企業應建立客戶檔案制度,採取先信譽評價考核,後銷售的方法;建立賒銷與貸款回籠比率的獎懲措施,對於短期內確實有支付困難的老客戶,可以主動要求其進行債務重整。
對於企業超過一年的存貨,應在長期資產下單設項列示,同時在財務報告中披露與揭示其庫齡情況,與應收账款相類似,制定按有關存貨庫齡比率計提跌價損失準備,或者適當提高提取率。
企業待處理流動資產淨損益、待處理固定資產淨損益、固定資產清理等掛帳的最長時限和各自佔掛帳類資產的最大比例,對於超前、超額的一律在當期處理,防止公司將正常的費用掛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利用此账戶來人爲虛增企業利潤,隱藏虧損。
對於企業新產品試制开發費用,應全部計入當期損益,不遞延到以後期間。
產品廣告費用,未達到可資本化的最低比率或最低限額的,一律計入當期。
而對於長期負債利息,則要具體區別長期負債款項的具體用途,分別計入當期損益或資產價值中。
五、貫徹會計政策“一貫性原則”,各期採用的會計原則和方法應當保持一致,企業一經選定會計政策,一般不得任意變更。
企業變更會計政策,必須在財務報告中充分披露。信息使用者可以從會計報告中得知企業是否虛增了利潤。
1、《銀行潛虧的原因》作者:黃鎮斌,江西省景德鎮市審計局1996-04-20
2、《企業制造潛虧的手段分析及防範方法》,來源於互聯網,作者佚名,時間:2008-06-09
3、《廣州會計師》,2001年第1期
4、羅紹德著《成本會計學》,廣東:暨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
5、劉三省《當前一些國有企業虛盈實虧的主要方法及其治理》,載於《財經問題研究》,2003年第1期
6、李穎《會計信息失真:造假行爲動機分析》,載於《財經理論與實踐》,2002年第3期
7、新聞:《委托理財潛虧10億》
《信息時報·大洋網》2001年09月26日“本報訊今年以來,共有97家上市公司委托券商進行資產管理,其金額高達118.91億元,據保守估計,目前的潛虧可能達到10億元。”
8、李开發《國有企業存在大量潛虧的十條理由》2006-12-12(作者歷任國務院國資委職業經理研究中心教學研究部主持工作副主任,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研究員,“中國經濟名家講壇”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9、《人民網》2008年7月25日報道:《濟南輕騎集團案涉案金額超10億5廳級幹部被查》:“截至2005年底,銷售總公司庫存商品余額爲1.5億余元,但實際已經沒有庫存了,账實嚴重不符,造成巨額潛虧。”
10、《中國動力濰柴國際--訪譚旭光》http://www.qx100.com.cn2007-9-20《中國汽車業網》出處:《中國汽配商務網》:“從潛虧3億多元,巨額負債,到銷售總額突破百億、實現利潤9億元,濰柴在短短的6年間裏實現了一個老國企再生與輝煌的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