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學

金融學(Finance)

金融學概況

  金融學從經濟分化出來的,是研究公司、個人、政府、與其他機構如何招募和投資資金的學科。傳統的金融研究領域大致有兩個方向:宏觀層面的金融市場運行理論和微觀層面的公司投資理論。

金融學的學科體系

  金融學的學科體系是由從不同角度研究金融系統的各個方面的活動及其規律的各分支學科綜合構成的有機體系【圖1-1】。黃達教授認爲:按通常理解的金融口徑,金融學學科體系應大體分爲宏觀金融分析(macro-financial analysis)和微觀金融分析(micro-financial analysis);微觀金融分析有兩大分支:金融市場分析和金融中介分析;在金融市場金融中介分析之下是技術層面和管理層面的學科。

  微觀金融分析和宏觀金融分析分別從個體和整體角度研究金融運行規律。金融決策分析主要研究金融主體投融資決策行爲及其規律,服務於決策的金融理論“由一系列概念和定量模型組成”。這樣的金融決策理論個人理財公司理財乃至一切有理財要求的部門所共同需要的。該領域的分支學科包括金融市場學、證券投資學、公司財務學、金融工程學、金融風險管理金融資產定價等。近幾十年該領域的研究得到十分迅速的發展,並取得了許多優異的成就,獲得了多次諾貝爾經濟學獎。例如,1990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馬科維茨資產組合理論、夏普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莫迪裏安尼—米勒定理(即M—M定理);1997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布萊克—斯科爾斯—莫頓的期權定價公式等。這些理論在推動金融理論研究金融市場發展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金融中介分析主要研究金融中介機構的組織管理經營,包括對金融機構的職能和作用及其存在形態的演進趨勢的分析,對金融機構的組織形式、經濟效率、混業與分業、金融機構的脆弱性、風險轉移和控制等的研究。其主要的分支學科包括:商業銀行學、投資銀行學、保險學、微觀銀行學等。該領域的研究雖然歷史悠久,並且在19~20世紀初金融理論和實踐的發展中佔有重要的地位,但是,20世紀中葉以來,與迅速發展的金融決策學相比,金融機構學的發展則相對滯後,遠遠不能適應世界金融業飛速發展的需要。宏觀金融分析從整體角度討論金融系統的運行規律,重點討論貨幣供求均衡金融經濟關系、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金融危機、金融體系與金融制度、貨幣政策與金融宏觀調控國際金融體系等問題。其主要的分支學科有中央銀行學、貨幣政策分析學、金融監管學、國際金融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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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發展概況

   金融學的定義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而且用來定義學科的術語對該學科的發展方向會有極其重要的影響。Webster字典將“To Finance”定義爲“籌集或提供資本(To Raise Or Provide Funds Or Capital For)”。華爾街日報在其新开的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的固定版面中將(公司金融定義爲“爲業務提供融資的業務(Business Of Financing Businesses)”,這一定義基本上代表了金融實業界的看法。代表學界對金融學較有權威的解釋可參照《新帕爾格雷夫貨幣金融大辭典》(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Money And Finance) 的“Finance”相關詞條。由斯蒂芬•A•羅斯(Stephen A. Ross)撰寫的“Finance”詞條稱“金融以其不同的中心點和方法論而成爲經濟學的一個分支,其中心點是資本市場的運營、資本資產供給定價。其方法論是使用相近的替代物給金融契約和工具定價。”羅斯概括了“Finance”的四大課題:“有效率市場”、“收益風險”、“期權定價理論”和“公司金融”。羅斯的觀點,集中體現了西方學者界定“Finance”倚重微觀內涵及資本市場的特質。

  在國內學界,對“Finance”一詞的翻譯及內涵界定存在較大爭議。總覽50多年來國內出版的各類財經專業辭典,“Finance”一詞的漢語對譯主要有“金融”、“財政”、“財務”、“融資”四種。相對而言,後三種譯法用途相對特定,唯有“金融”頗值商榷。“金融”就其理論內涵來說,在國內具有轉軌經濟背景下的典型特徵。基於貨幣信用銀行貨幣供求、貨幣政策、國際收支匯率等專題的傳統式金融研究,對於“金融”一詞的代表性定義爲“貨幣流通信用活動以及與之相聯系的經濟活動的總稱”(劉鴻儒,1995),並不突出反映資本市場的地位。一般而言,國內學界理解“金融學(Finance)”,主要以“貨幣銀行學(Money And Banking)”和“國際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兩大代表性科目爲主线。其原因大致有二:在視資本證券爲異類的歷史環境下,由政府主導的銀行業間接融資金融實踐的中心內容。與此相適應,針對銀行體系的貨幣金融研究成爲金融學絕對主導。二是發端於20世紀80年代初的改革开放國策導致將對外貿易加強,國內高校相應大面積开設以國際收支貿易爲核心的“國際金融” (International Finance)專業。

  令人尷尬的事實是,基於以上兩大學科界定的(國內)“金融學”,今天看來卻恰恰不是Finance的核心內容。西方學界對Finance的理解,集中反映在兩門課程:一是以公司財務公司融資公司治理爲核心內容的Corporate Finance,即公司金融。二是以資產定價(Asset Pricing)爲核心內容的Investments,即投資學。值得一提的是,國內很多學者將Corporate Finance譯作“公司財務”或“公司理財”,很容易使人誤解其研究對象爲會計事項,今後應予修正。總體觀之,國內所理解的“金融學”,大抵屬於西方學界宏觀經濟學、貨幣經濟學和國際經濟學領域的研究內容。而西方學界所指的Finance,就其核心研究對象而言更側重微觀金融領域。

  鑑於以上分析,將金融學(Finance)分爲三大學科支系:微觀金融學,宏觀金融學,以及由金融與數學、法學等學科互滲形成的交叉學科。這種界定對於澄清目前中國學術界的金融學定義之爭應有所幫助。

1、微觀金融學(Finance)

  也即國際學術界通常理解的Finance,主要含公司金融投資學和證券市場微觀結構(Securities Market Microstructure)三個大的方向。微觀金融學科通常設在商學院的金融系內。微觀金融學是目前我國金融學界和國際學界差距最大的領域,急需改進。

2、宏觀金融學(Macro Finance)

  國際學術界通常把與微觀金融相關的宏觀問題研究稱爲宏觀金融學(Macro Finance)。我個人認爲,Macro Finance 又可以分爲兩類:一是微觀金融學的自然延伸,包括以國際資產定價理論爲基礎的國際證券投資公司金融(International Asset Pricing And Corporate Finance)、金融市場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Market And Intermediations )等等。這類研究通常設在商學院的金融系和經濟系內。第二類是國內學界以前理解的“金融學”,包括“貨幣銀行學”和“國際金融”等專業, 涵蓋有關貨幣銀行國際收支金融體系穩定性、金融危機的研究。這類專業通常設在經濟系內。

  宏觀金融學的研究在中國有特別的意義。這是因爲微觀金融學的理論基礎是有效市場理論,而這樣的市場在中國尚未建立,所以公司投資者都受到更大範圍的宏觀因素影響。金融學模型總會在开始說“讓我們假設……”,例如,以金融範式——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爲例,詹森(1972)歸納出CAPM建立在下述七個假設上:所有投資者追求單周期的財富期望效用最大化;根據期望收益均值和方差選擇資產組合;可以無限量地拆借資金;對所有資產收益回報有相同的估計;他們是價格接受者,資本市場完全競爭的;資產總量是固定的,沒有新發行的證券,並且證券可以完全分離,交易成本;最後,資本市場稅收。這些假設顯然過於苛刻,尤其在中國這樣的不成熟市場更難成立。

  諸如此類的假設,側面反映了宏觀經濟體制、金融中介和市場安排等問題。而這些問題,正是我這裏所定“宏觀金融學”的研究內容。我們必須重視對這些假設本身的研究

3、金融學和其他學科的交叉學科

  伴隨社會分工的精細化,學科交叉成爲突出現象,金融學概莫能外。實踐中,與金融相關性最強的交叉學科有兩個:一是由金融和數學、統計、工程學等交叉而形成的“金融工程學(Financial Engineering)”;二是由金融和法學交叉而形成的“法和金融學(Law and finance)”。金融工程學使金融學走向象牙塔,而法和金融學將金融學帶回現實。

  數學、物理和工程學方法在金融學中被廣泛應用,闡述金融思想的工具從日常語言發展到數理語言,具有了理論的精神與抽象,是金融學科的一個進步。當我开始涉足金融學理論時,正是將物理和應用數學應用於金融模型的高峯期,比如使用差分、偏微分方程和隨機積分等數學工具描述股票走勢、收益率曲线等。我讀金融學博士時的一個同窗是意大利人,他本科學的是物理,之所以選擇金融,是因爲期望金融能成爲20世紀後期的物理學。11年後的今天,事情並沒有像他當初預期的那樣,物理和數學並未能統治金融學,完美的金融模型並沒有出現,金融學經歷了對物理和數學的狂熱期後,回歸到了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

  那爲什么高深的數學和物理方法在金融研究中作用有限呢?金融是藝術(Art)而非科學(Science)。物理學理論模型使用確定性的參數,而金融研究不確定性條件下的決策,所以不存在完美的金融模型來指導實踐。科學利用理論模型引導人們的認識由未知走向已知,而金融利用理論模型從一種期望變成另一種期望——如股票定價期權定價模型的參數分別是期望紅利期望收益變動率,永遠是一個不確定性。

  基於以上原因,加之我國金融衍生產品金融工具的缺乏,估計金融工程學在中國近期不會有太大的現實意義。金融學人應該學會“走過數學”(Go Beyond Mathematics)。另一方面,我國金融改革實踐的發展卻亟需法和金融學的理論指導,可以預見法和金融學在我國將會有相當發展。

  我國目前金融改革的結構性難題大多都同時涉及法律和金融兩方面問題:如在轉型期的法律體系下,什么樣的金融體系最能有效配置資源?怎樣爲解決銀行壞帳資產證券化業務等金融創新提供法律支持?怎樣修改《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和《商業銀行法》等法律中不合時宜的條款,激勵金融創新?等等。類似的研究在國際學術界近年來已成風潮,而且逐漸形成了一門新興學科,謂之“法和金融學(Law And Finance)”。

  “法和金融學”是自20世紀70年代興起的“法和經濟學(Law And Economics)”的延伸,Rowley(1989)把法和經濟學定義爲“應用經濟理論和計量經濟學方法考察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結構、程序和影響”,法和經濟學強調法學的“效益”:即要求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執行都要有利於資源配置的效益並促使其最大化。法和金融學有兩大研究方向:一是結合法律制度來研究金融學問題,也就是以金融學爲中心、同時研究涉及的法律問題,強調法律這一制度性因素對金融主體行爲的影響,這也是本叢書的核心任務。二是利用金融學的研究方法來研究法學問題,本叢書同時覆蓋這方面的重要問題,例如金融立法和監管的經濟學分析。

  法和金融學對中國的金融創新和司法改革意義尤爲深遠。目前,這門學科在我國尚屬空白,吳敬璉教授和江平教授最近已开始倡導經濟和法的融合研究,不過目前學術界的研究還停留在概念引進階段,其對實際工作和教學科研的意義尚未顯露。換言之,要實現法和金融學由概念詮釋到實務操作、教學普及直至學科發展的躍升,學界仍需付出巨大努力,從頭作起。

歷史起源

  金融學在古代不是獨立的學科。如在中國,一些金融理論觀點散見在論述“財貨”問題的各種典籍中。它做爲一門獨立的學科,最早形成於西方,叫“貨幣銀行學”。近代中國的金融學,是從西方介紹來的,有從古典經濟學直到現代經濟學的各派貨幣銀行學說。

  20世紀50年代末期以後,“貨幣信用學”的名稱逐漸被廣泛採用。這時,开始注意對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種社會制度下的金融問題進行綜合分析,並結合中國實際提出了一些理論問題加以探討,如:人民幣的性質問題,貨幣流通規律問題,社會主義銀行的作用問題,財政收支、信貸收支和物資供求平衡問題,等等。不過,總的說,在這期間,金融學沒有受到重視。

  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中國的金融學建設進入了新階段,一方面結合實際重新研究和闡明馬克思主義的金融學說,另一方面則扭轉了完全排斥西方當代金融學的傾向,並展开了對它們的研究和評價;同時,隨着經濟生活中金融活動作用的日益增強,金融學科受到了廣泛的重視;這就爲以中國實際爲背景的金融學創造了迅速發展的有利條件。

  金融研究的內容極其豐富。它不僅限於金融理論方面的研究,還包括金融史、金融學說史、當代東西方各派金融學說,以及對各國金融體制、金融政策的分別研究和比較研究信托保險等理論也在金融學的研究範圍內。

  在金融理論方面主要研究課題有:貨幣的本質、職能及其在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銀行職能以及它們在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質和作用;在現代銀行信用基礎上組織起來的貨幣流通的特點和規律;通過貨幣經濟生活進行宏觀控制的理論,等等。

學科分支

  金融學從經濟分化出來的、研究資金融通的學科。傳統的金融研究領域大致有兩個方向:宏觀層面的金融市場運行理論和微觀層面的公司投資理論。

  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

  金融市場學(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學(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學(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經濟學(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資學(en:Investment Principles)

  貨幣銀行學(en:Money,Banking and Economics

  國際金融學(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財政學(en:Public Finance)

  保險學(en:Insurance Insurance)

  數理金融學(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計量經濟學(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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