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收入


詞語解釋
  主營業務收入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本項指標在各行業會計制度中的名稱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業會計制度或報表定義的口徑進行填報,其中農業企業是指“主管業務收入”;工業企業是指“產品銷售收入”;交通運輸企業指“主管業務收入”;建築企業指“工程結算收入”;批發零售貿易企業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企業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企業指“經營(營業)收入”。本項指標應按企業集團各成員企業相加匯總的數據填報

pic-info">電信主營業務收入 構成

簡單的說,就是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中注冊的主營和兼營項目內容.主營的業務內容就是主營業務收入兼營的業務內容就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內容:(1)固定資產盤盈(2)處置固定資產收益(3)非貨幣交易收益(4)出售無形資產收益(5)罰款淨收入(6)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帳款(7)教育費附加返還款。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商品銷售以外的其他銷售及其他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它包括材料銷售技術轉讓、代購代銷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等非工業性勞務收入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損失、債務重組账戶設置
  “主營業務收入账戶用於核算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账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账,進行明細核算。本账戶期末應無余額會計處理

建造合同收入

  1.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收入
  (1)建造合同是指爲建造一項資產或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數項資產而訂立的合同,包括固定造價合同成本加成合同
  (2)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2.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應採用完工百分比法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相關合同費用
  3.在完工比例法下,應採用下列公式計算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費用
  (1)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收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2)當期確認的合同毛利=(合同收入-合同預計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毛利
  (3)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當期確認的合同毛利-以前會計年度預計損失準備
  4.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則不能採用完工百分比確定合同收入,此時當合同成本能夠收回時,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確認收入;當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不確認收入

分期收款銷售

  1.分期收款銷售,是指商品已經交付,但貨款分期收回的一種銷售方式。分期收款銷售的特點是銷售商品價值較大,收款期較長,收取貨款的風險較大。因此,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銷售收入

pic-info">主營業務收入

2.採用分期收款銷售方式的企業,應設置“分期收款發出商品账戶,核算已經發出但尚未結轉商品成本
  3.分期收款銷售會計處理實例:
  [例]大華公司於20X0年6月1日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A商品一臺,售價500 000元,增值稅率爲17%,實際成本爲300 000元,合同約定款項分5年平均收回,每年的付款日期爲當年6月1日,並在商品發出後先支付第一期貨款。每年收回貨款100 000(500 000÷5)元。
  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假定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所有條件):
  ①發出商品時:
  借: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300 000
  貸:庫存商品 300 000
  ②每年6月1日:
  借:應收账款(或銀行存款) 117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000
  ③同時結轉商品成本=300 000÷500 000×100 000=60 000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 60 000
  貸: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60 000

銷售退回和銷售折讓

  [例1]大華公司售給達興公司一批商品增值稅發票上的售價80 000元,增值稅額13 600元,貨到後买方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要求在價格上給予5%的折讓。
  ①銷售實現時,大華公司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账款──達興企業 93 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600
  ②發出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4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0
  貸:應收账款──達興企業 4 680
  ③實際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88 920
  貸:應收账款──達興企業 88 920
  [例2]若上例中達興公司要求退貨,則
  ①銷售實現時,大華公司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账款──達興企業 93 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600
  ②發出銷售退回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8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600
  貸:應收账款──達興企業 93 600

涉及現金折扣的銷售

  [例]大華公司在20X1年5月1日銷售100件商品增值稅發票上注明貨款爲10 000元增值稅額1 700元。公司爲了及早收回貨款,在合同中規定的現金折扣條件如下:
  2/10-1/20-n/30,假定計算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公司對於現金折扣採用總價法核算。
  (1)5月1日銷售實現時,應按總售價作收入
  借:應收账款 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 700
  (2)如5月9日买方付清貨款,則按照售價10 000元的2%享受200元(10000×2%)的現金折扣,大華公司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11 500
  財務費用 200
  貸:應收账款 11 700
  (3)如5月18日买方付清貨款,則應按照售價10 000元的1%享受現金折扣100元(10 000×1O%),大華公司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11 600
  財務費用 100
  貸:應收账款 11 700
  (4)如买方在5月底才付款,則應按全額付款,大華公司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11 700
  貸:應收账款 11 700

不跨年度的勞務收入

  不跨年度的勞務收入,按照完成合同法核算的會計處理
  [例]某洗衣公司爲某賓館完成一批被服的洗滌工作,在賓館收到被服時取得3 000元的支票一張,並存入銀行,則該洗衣公司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3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 000

交款提貨銷售

  [例]大華公司於9月15日售給南山公司A商品500件,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商品價款42 735元、增值稅額7 265元,共計50 000元,商品已經發出,同時收到南山公司轉账支票並辦妥進账手續。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5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2 735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 265
  若此例中大華公司收到的是南山公司开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則大華公司應記錄:
  借:應收票據 5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2 735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 265

托收承付或委托收銷售

  [例]大華公司於9月15日根據合同售給南山公司A商品500件,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商品價款42 735元、增值稅額7 265元,共計50 000元,商品已經發出,大華公司銀行存款代墊運費2 000元(發票已經轉交)。貨款及代墊運費已向銀行辦妥托收手續,取得托收承付結算憑證回單。分錄如下:
  借:應收账款──南山公司 52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2 735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 265
  銀行存款 2 000
  當公司收到銀行轉來的南山公司承付貨款及代墊運費52 000元的收账通知時,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52 000
  貸:應收账款──南山公司 52 000

預收貨款銷售

  [例]大華公司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按照合同規定,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預付的貨款6 000元。15日,公司向丁公司發出A產品200件,售價爲10 000元,應交增值稅1 700元。
  (1)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預付的貨款時,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6 000
  貸:預收账款──丁公司 6 000
  (2)5月15日公司向丁公司發出商品時,應記錄:
  借:預收账款──丁公司 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 700
  (3)5月25日企業收到丁公司補付的貨款時,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5 700
  貸:預收账款──丁公司 5 700

出口商品銷售

  [例]大華公司銷售給境外A公司一批商品,按FOB計價,貨款爲US$20 000,商品已經發出,並向銀行辦理交單手續,當日美元匯率爲¥8.80。分錄如下:
  借:應收账款──A公司──美元戶(US$20 000) ¥176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外銷(US$20 000) ¥176 000
  接銀行通知收到A公司貨款,當日美元匯率爲¥8.70。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US$20 000) ¥174 000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2 000
  貸:應收账款──A公司──美元戶(US$20 000) ¥176 000

視同买斷

  代銷方式銷售(視同买斷)
  1.視同买斷方式的代銷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籤訂協議,委托方按協議價收取所代銷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托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的銷售方式。
  2.受托方將商品銷售後,應按實際售價確認銷售收入,並向委托方开具代銷清單。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本企業銷售收入
  3.視同买斷代銷方式的會計處理實例
  [例]A企業委托B企業銷售商品100件,協議價爲100元/件,該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稅率17%。A企業收到B企業开來的代銷清單時开具增值稅發票發票上注明:售價10 000元,增值稅1 700元。B企業實際銷售時开具的增值稅發票上注明: 售價12 000元,增值稅爲2 040元。
  (1)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A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6 000
  貸:庫存商品 6 000
  ②A企業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账款──B企業 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 7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6 000
  貸:委托代銷商品 6 000
  ③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11 700元時:
  借:銀行存款 11 700
  貸:應收账款──B企業 11 700
  (2)B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收到甲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10 000
  貸:代銷商品款 10 000
  ②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14 04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 04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 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 10 000
  借:代銷商品款 10 000
  貸:應付账款──A企業 10 000
  ③按合同協議價將款項付給A企業時:
  借:應付账款──A企業 1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700
  貸:銀行存款 11 700

代銷方式銷售

  代銷方式銷售(收取手續費方式)
  1.收取手續費方式的代銷是受托方根據所代銷商品數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續費銷售方式。對受托方來說,收取的手續費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收入
  2.在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下,委托方應在受托方已將商品售出,並向委托方开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銷售後,按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3.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的會計處理實例
  [例]A企業委托B企業銷售商品100件,該商品成本60元/件。假定代銷合同規定,B企業應按每件100元售給顧客,A企業按售價的10%支付B企業手續費。B企業實際銷售時,即向买方开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甲商品售價10 000元,增值稅額1 700元。A企業在收到B企業交來的代銷清單時,向B企業开具一張相同金額增值稅發票
  (1)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A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6 000
  貸:庫存商品 6 000
  ②A企業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账款──B企業 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 700
  借:營業費用──代銷手續費 1 000
  貸:應收账款──B企業 1 000
  ③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淨額10700(11700-1000)元時:
  借:銀行存款 10 700
  貸:應收账款──B企業 10 700
  (2)B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收到甲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10 000
  貸:代銷商品款 10 000
  ②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11 700
  貸:應付账款──A企業 10 000
  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 700
  借: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700
  貸:應付账款──A企業 1 700
  借:代銷商品款 10 000
  貸:受托代銷商品 10 000
  ③歸還A企業貸款並計算代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账款──A企業 11 700
  貸:銀行存款 10 700
  主營業務收入 1 000

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

  跨年度的勞務交易(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
  1.勞務的开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已完工作的測量、已經提供的勞務佔應提供勞務總量比例或已經發生的成本佔估計成本比例確定
  2.在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時,收入相關費用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① 本年確認的收入=勞務總收入×本年末止勞務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確認的收入
  ② 本年確認的費用=勞務成本×本年末止勞務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確認的費用
  3.會計處理實例
  [例]某物業管理公司客戶籤訂一項服務合同合同規定服務期自20X1年7月1日至20X3年6月30日,服務費總額爲60 000元,客戶分三次平均支付,支付的時間分別爲20X1年7月1日、20X2年6月30日及20X3年6月30日,估計工程成本爲48 000元,假定成本估計十分準確,不會發生什么變化。各年成本發生情況如下:
  
年度 20X1 20X2 20X3 合計
發生的成本 16 000 22 000 10 000 48 000
 該項勞務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並結轉相應的成本,勞務的完成程度按照時間比例確定。
  各期完工程度及按完工百分比確認收入費用的計算可通過下表進行:
  
時間 20X1~12~31 20X2~12~31 20X3~6~30
勞務累計完成程度 6/24×100%=25% 18/24×100%=75% 18/24×100%=100%
累計確認收入 60000×25%=15000 60000×75%=45000 60000×100%=60000
以前年度已
  確認收入
0 15000 45000
本年應確認收入 15000 30000 15000
累計確認成本 48000×25%=12000 48000×75%=36000 48000×100%=48000
以前年度已
  確認成本
0 12000 36000
本年應確認成本 12000 24000 12000
 該物業公司會計記錄如下:
  
20X1年度 20X2年度 20X3年度
①實際發生勞務成本
  借:勞務成本 16 000
  貸:應付工資等 16 000
①實際發生勞務成本
  借:勞務成本 22 000
  貸:應付工資等 22 000
①實際發生勞務成本
  借:勞務成本 10 000
  貸:應付工資等 10 000
②收取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預收账款 20 000
②收取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預收账款 20 000
②收取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預收账款 20 000
③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
  借:預收账款 15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5 000
③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
  借:預收账款 3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 000
③6月30日完工確認剩余收入
  借:預收账款 15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5 000
④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2 000
  貸:勞務成本 12 000
④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24 000
  貸:勞務成本 24 000
④6月30日完工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12 000
  貸:勞務成本 12 000

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

  跨年度的勞務交易(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
  [例]A企業於20X1年11月受托爲B企業培訓一批學員,培訓期爲6個月,11月1日开學。雙方籤訂的協議注明,B企業應支付培訓費總額爲60 000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开學時預付;第二次在培訓期中間,即20X2年2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訓結束時支付。每期支付20 000元。B企業已在11月1日預付第一期款項。
  20X1年12月31日,A企業得知B企業當年效益不好,經營發生困難,後兩次的培訓費是否能收回,沒有把握。因此A企業只將已經發生的培訓成本30 000元(假定均爲培訓員工費用)中能夠得到補償的部分(即20 000元)確認爲收入,並將發生的30 000元成本全部確認爲當年費用。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1)20X1年11月1日,收到B企業預付的培訓費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預收账款 20 000
  (2)A企業發生成本時:
  借:勞務成本 30 000
  貸:應付工資 30 000
  (3)20X1年12月31日,確認收入
  借:預收账款 2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 000
  (4)20X1年12月31日,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30 000
  貸:勞務成本 30 000徵稅籌劃
  (一)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實現的確定
  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是指銷售產品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業、農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商業等企業的代購代銷收入工業企業銷售產成品自制半成品收入,提供工業性勞務收入房地產开發企業的土地轉讓收入商品房及配套設施銷售收入等。
  企業銷售收入的確定,應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應當在發生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1)採取交款提貨銷售方式,無論產品商品)是否發出,只要貨款已經收到,發票账單和提貨單已經交於購貨方,即作爲銷售收入的實現。
  (2)採取預收貨款銷售方式,在收到購貨單位的預收貨款。產品商品)已經發出時,作爲銷售收入的實現。
  (3)採取賒銷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以本期實際收到的價款或以合同約定的本期應收價款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4)採取托收承付或委托銀行收款銷售方式,在發出產品商品)並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5)採取委托代銷方式,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加(5) 採取委托代銷方式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买斷代銷,應當有和代銷商籤訂相關憑證後計入本企業收入;另一種按代銷商的業績會費的,才是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6)採取商業匯票結算銷售方式,以收到購貨方开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7)採取自營出口銷售方式,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裝船提單;空運以取得運單,並向銀行辦理出口账單後,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8)採取委托外貿代理出口銷售方式,以收到外貿企業代辦的運單和銀行账單憑證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9)採取爲其他單位加工、制造大型機器設備、船舶和提供勞務的銷售方式,持續時間在1年以上的,按完工進度或實際完成工程量,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10)企業的下列行爲視同銷售,也應按規定作爲應稅銷售收入處理。
  ①採取委托代銷方式銷售商品企業,委托方將委托代銷商品作爲手續費直接從委托代銷商品中支付給受托方的,其支付給委托方的商品應視同銷售處理。②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商品)用於本企業的基本建設、改擴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該商品產品領用時視同銷售。③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商品)作爲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經營者的,在產品商品)移送時視同銷售。④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商品分配股東投資者,在產品商品分配移送時視同銷售。⑤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商品)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於產品商品信用分配時視同銷售。⑥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商品)無償贈送他人的,於產品商品)移送時視爲銷售。⑦企業銷售產品商品)價外收取的各種基金費用和附加,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應作爲企業銷售收入。⑧企業對外來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節省的材料如留歸企業所有,應作爲企業銷售收入。⑨企業“以物抵債”、“以舊換新”等,應視同產品商品)已銷售
  對視同銷售行爲,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收入
  按納稅人當月同類產品商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納稅人最後時期同類產品商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爲: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 成本利潤率)
  上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產品的爲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商品的爲實際採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可參照增值稅消費稅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合理方法
  (一)徵稅籌劃內容和方法
  1.未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收入徵稅籌劃
  企業未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收,主要指企業未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對應計的銷售收入採取拖後或記入往來账戶不及時轉銷售收入。我們進行徵稅籌劃時,應注意:

pic-info">主營業務收入

(1)審查企業銷售是否合理,通過確認企業銷售方式進行稽查。對一般銷售業務,如交款提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結算方式,其銷售成立的標志有兩個,一是商品產品已經發出;二是貨款已經收到,或者已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對其他銷售方式,按財務罐的規定,分別確定收入的實現時間。 (2)審查企業銷售發票、運費結算等原始憑證,結合“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等貸方明細账企業產品商品)出庫單”,查明企業銷售發票是否已經开出,商品產品是否已經發生。 
  (3)審查現金日記账銀行存款日記账應收账款明細账預收账款明細账記錄,將有關會計憑證與產品銷售合同相對照,查明企業是否已經取得貨款或取得索取貨款的憑證,有無將應記銷售收入款項長期掛在往來账上,不記不轉銷售收入的現象。
  (4)審查“主營業務收入貸方明細账,將企業銷售原始憑證銷售收入的入账時間相核對,看其是否相符,如果不符,應進一步審查企業有關的記账憑證原始憑證,查明企業是否故意推遲收入的入账時間。
  銷貨退回、折讓及折扣的徵稅籌劃
  企業發生銷貨退回,不論本年度的還是以前年度的,都應衝減本期的銷售收入企業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減折扣額。企業發生銷貨退回、折讓和折扣,實際工作中會發生虛擬銷貨退回,或者銷售額和折扣額不在同一張發票上,而把折扣額從銷售額中扣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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