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


  在我國古代出納也指家庭等方面的收支管理情況,例如清 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樞)墓志銘》:“十七來歸,即傳家政。按親族,御臧獲,美餚酒,綜出納,無事不井井。”出納員三字經
  出納員,很關鍵;靜頭腦,清雜念。 業務忙,莫慌亂;情緒好,態度謙。 取現金,當面點;高警惕,出安全。 收現金,點兩遍;辨真假,免賠款。 支現金,先審單;內容全,要會籤。 收單據,要規範;不合規,擔風險。 账外账,甭保管;違法紀,又罰款。長短款,不用亂;平下心,細查點。借貸方,要分清;清單據,查現款。月憑證,要規整;張數明,金額清。庫現金,勤查點;不壓庫,不挪欠。現金账,要記全;账款符,心坦然。概述

出納工作

  顧名思義,出即支出,納即收入。具體地講,出納工作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一項工作。

出納人員

  從廣義上講,既包括會計部門的出納工作人員,也包括業務部門的各類收款員(收銀員)。收款員(收銀員),從其工作內容、方法、要求,以及他們本身應具備的素質等方面看,與會計部門的專職出納人員有很多相同之處。他們的主要工作是辦理貨幣資金和各種票據收入,保證自己經手的貨幣資金票據的安全與完整;他們也要填制和審核許多原始憑證;他們同樣是直接與貨幣打交道,除了要有過硬的出納業務知識以外,還必須具備良好的財經法紀素養和職業道德修養。所不同的是,他們一般工作在經濟活動的第一线,各種票據貨幣資金收入,特別是貨幣資金收入,通常是由他們轉交給專職出納的;另外,他們的工作過程是收入、保管、核對與上交,一般不專門設置账戶進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說,收款員(收銀員)是出納(會計)機構的派出人員,他們是各單位出納隊伍中的一員,他們的工作是整個出納工作的一部分。出納業務的管理和出納人員的教育與培訓,應從廣義角度綜合考慮。狹義的出納人員僅指會計部門的出納人員。出納工作特點
  任何工作都有自身的特點和工作規律,出納是會計工作的組成部分,具有一般會計工作的本質屬性,但它又是一個專門的崗位,一項專門的技術,因此,具有自己專門的工作特點。主要特點有:

社會性

  出納工作擔負着一個單位貨幣資金的收付、存取任務,而這些任務的完成是置身於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大環境之中的,是和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轉相聯系的。只要這個單位發生經濟活動,就必然要求出納員與之發生經濟關系。例如出納人員要了解國家有關財會政策法規並參加這方面的學習和培訓,出納人員要經常跑銀行等。因此,出納工作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專業性

  出納工作作爲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崗位,有着專門的操作技術和工作規則。憑證如何填,日記账怎樣記都很有學問,就連保險櫃的使用與管理也是很講究的。因此,要做好出納工作,一方面要求經過一定的職業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掌握其工作要領,熟練使用現代化辦公工具,做一個合格的出納人員。

政策性

  出納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其工作的每一環節都必須依照國家規定進行。例如,辦理現金收付要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進行,辦理銀行結算業務要根據國家銀行結算辦法進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法規都把出納工作並入會計工作中,並對出納工作提出具體規定和要求。出納人員不掌握這些政策法規,就做不好出納工作;不按這些政策法規辦事,就違反了財經紀律。

時間性

  出納工作具有很強的時間性,何時發放職工工資,何時核對銀行對账單等,都有嚴格的時間要求,一天都不能延誤。因此,出納員心裏應有個時間表,及時辦理各項工作,保證出納工作質量。職能

收付職能

  出納的最基本職能是收付職能企業經營活動少不了貨物價款的收付、往來款項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種有價證券以及金融業務往來的辦理。這些業務往來的現金票據金融證券的收付和辦理,以及銀行存款收付業務的辦理,都必須經過出納人員之手。

反映職能

  出納要利用統一的貨幣計量單位,通過其特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账、有價證券的各種明細分類账,對本單位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進行詳細地記錄與核算,以便爲經濟管理投資決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統的經濟信息。因此,反映職能出納工作的主要職能之一。

監督職能

  出納要對企業的各種經濟業務,特別是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過程的監督。

管理職能

  出納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能管理職能。對貨幣資金與有價證券進行保管,對銀行存款和各種票據進行管理,對企業資金使用效益進行分析研究,爲企業投資決策提供金融信息,甚至直接參與企業的方案評估、投資效益預測分析等都是出納的職責所在。出納人員的職責
  出納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環節,涉及的是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等活動,而這些又直接關系到職工個人、單位乃至國家的經濟利益,工作出了差錯,就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明確出納人員的職責和權限,是做好出納工作的起碼條件。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財會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出納員應嚴格遵守現金开支範圍,非現金結算範圍不得用現金收付;遵守庫存現金限額,超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現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結,账面余額庫存現金每日下班前應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對;銀行存款账與銀行對账單也要及時核對,如有不符,應立即通知銀行調整
  (2)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編制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账銀行存款日記账,並結出余額
  (3)按照國家外匯管理結匯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外匯出納業務是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隨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發展,國際間經濟交往日益頻繁,外匯出納也越來越重要。出納人員應熟悉國家外匯管理制度,及時辦理結匯購匯付匯;避免國家外匯損失。
  (4)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籤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账戶爲其它單位辦理結算。這是出納員必須遵守的一條紀律,也是防止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納員應嚴格支票銀行账戶的使用和管理,從出納這個崗位上堵塞結算漏洞。
  (5)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股票等)的安全與完整。要建立適合本單位情況的現金和有價證券保管責任制,如發生短缺,屬於出納員責任的要進行賠償。
  (6)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據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實際工作中,因丟失印章和空白票據單位帶來經濟損失的不乏其例。對此,出納員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通常,單位財務公章和出納員名章要實行分管,交由出納員保管的出納印章要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各種票據要辦理領用和注銷手續。出納人員的權限
  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財會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權限:
  (1)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會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爲。《會計法》是我國會計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會計人員必須遵循的重要法律。《會計法》第三章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中對會計人員如何維護財經紀律提出具體規定。這些規定,爲出納員實行會計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提供了法律保障出納員應認真學習、領會、貫徹這些法規,充分發揮出納工作的“關卡”、“前哨”作用,爲維護財經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做出貢獻。
  (2)參與貨幣資金計劃定額管理的權力。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出納員开展工作必須遵照執行的法規。這些法規,實際上是賦予了出納員貨幣資金管理的職權。例如,爲加強現金管理,要求各單位庫存現金必須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多余的要按規定送存銀行,這便爲銀行部門利用社會資金進行有計劃放款提供了資金基礎。因此,出納工作不是簡單的貨幣資金的收收付付,不是無足輕重的點點鈔票,其工作的意義只有和許多方面的工作聯系起來才能體會到。
  (3)管好用好貨幣資金的權力。出納工作每天和貨幣資金打交道,單位的一切貨幣資金往來都與出納工作緊密相聯,貨幣資金的來龍去脈,周轉速度的快慢,出納員都清清楚楚。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資金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提供貨幣資金使用與周轉信息,也是出納員義不容辭的責任。出納員應拋棄被動工作觀念,樹立主動參與意識,把出納工作放到整個會計工作、經濟管理工作的大範圍中,這樣,既能增強出納自身的職業光榮感,又爲出納工作开闢了新的視野。出納工作的基本要求
  做好出納工作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要求出納員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練高超的業務技能,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
  (1)政策水平。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出納工作涉及的“規矩”很多,如《會計法》及各種會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及銀行結算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成本管理條例及費用報銷額度稅收管理制度及發票管理辦法,還有本單位自己的財務管理規定等等。這些法規、制度如果不熟悉、不掌握,是絕對做不好出納工作的。所以,要做好出納工作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學習、了解、掌握財經法規和制度,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出納人員只有刻苦掌握政策法規和制度,明白了自己哪些該幹,哪些不該幹,哪些該抵制,工作起來就會得心應手,就不會犯錯誤。
  (2)業務技能。“臺上一分钟,臺下十年功。”這對出納工作來說是十分適用的。出納工作需要很強的操作技巧。打算盤、用電腦、填票據、點鈔票等,都需要深厚的基本功。作爲專職出納人員,不但要具備處理一般會計事務的財會專業基本知識,還要具備較高的處理出納事務的出納專業知識水平和較強的數字運算能力。出納的數字運算往往在結算過程中進行,要按計算結果當場开出票據或收付現金,速度要快,又不能出錯。這和事後的账目計算有着很大的區別。账目計算錯了可以按規定方法更改,但錢算錯了就不一定說得清楚,不一定能“改”得過來了。所以說出納人員要有很強的數字運算能力,不管你用計算機、算盤、計算器,還是別的什么運算器,都必須具備較快的速度和非常高的準確性。在快和準的關系上,作爲出納員,要把準確放在第一位,要準中求快。 提高出納業務技術水平關鍵在手上,打算盤、用電腦、开票據、都離不开手。而要提高手的功夫,關鍵又在勤,勤能生巧,巧自勤來。有了勤,就一定能達到出納技術操作上的理想境界。另外,還要苦練漢字、阿拉伯數字,提高寫作概括能力,使人見其字如見其人,一張書寫工整、填寫齊全、摘要精煉的票據能表現一個出納員工作能力。 (3)工作作風。要做好出納工作首先要熱愛出納工作,要有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和職業習慣。作風的培養在成就事業方面至關重要。出納每天和金錢打交道,稍有不慎就會造成意想不到的損失,出納員必須養成與出納職業相符合的工作作風,概括起來就是:精力集中,有條不紊,嚴謹細致,沉着冷靜。精力集中就是工作起來就要全身心地投入,不爲外界所幹擾;有條不紊就是計算器具擺放整齊,錢款票據存放有序,辦公環境潔而不亂;嚴謹細致就是認真仔細,做到收支計算準確無誤,手續完備,不發生工作差錯;沉着冷靜就是在復雜的環境中隨機應變,化險爲夷。
  (4)安全意識。現金、有價證券票據、各種印鑑,既要有內部的保管分工,各負其責,井相互牽制;也要有對外的保安措施,從辦公用房的建造,門、屜、櫃的鎖具配置,到保險櫃密碼的管理,都要符合保安的要求。出納人員既要密切配合保安部門的工作,更要增強自身的保安意識,學習保安知識,把保護自身分管的公共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作爲自己的首要任務來完成。
  (5)道德修養。出納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要熱愛本職工作,敬業、精業;要科學理財,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要遵紀守法,嚴格監督,並且以身作則;要潔身自好,不貪、不佔公家便宜;要實事求是,真實客觀地反映經濟活動的本來面目;要注意保守機密;要竭力爲本單位的中心工作、爲單位的總體利益、爲全體員工服務,牢固樹立爲人民服務的思想。 出納工作的基本原則主要指內部牽制原則或者說錢账分管原則。《會計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款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账目的登記工作。”錢账分管原則是指凡是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制約作用。例如,現金銀行存款的支付,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或其授權代理審核、批準,出納人員付款,記账人員記账;發放工資,應由工資核算人員編制工資單,出納人員向銀行提取現金和分發工資,記账人員記账。實行錢账分管,主要是爲了加強會計人員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核對,提高會計核算質量,防止工作誤差和營私舞弊等行爲。 《會計法》專門規定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账目的登記工作,是由於出納員是各單位專門從事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會計人員,根據復式記账原則,每發生一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必然引起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账簿記錄的變化,或者說每發生一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都要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有關账簿,如果把這些账簿登記工作都由出納員辦理,會給貪污舞弊行爲以可乘之機。同樣道理,如果稽核、內部檔案保管工作也由出納員經管,也難以防止利用抽換單據、塗改記錄等手段進行舞弊的行爲。當然,出納員不是完全不能記账,只要所記的账不是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方面的账目,是可以承擔一部分記账工作的。總之,錢账分管原則是出納工作的一項重原則,各單位都應建立健全這一制度,防止營私舞弊行爲的發生,維護國家和單位財產的安全。 出納人員應該遵守哪些職業道德 出納是一項特殊的職業,它整天接觸的是大把大把的金錢,成千上萬的鈔票,真可謂萬貫家財手中過。沒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很難順利通過“金錢關”。與其他會計人員相比較,出納人員更應嚴格地遵守職業道德出納工作的基本原則
  出納工作的基本原則主要指內部牽制原則或者說錢账分管原則。《會計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款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账目的登記工作。”錢账分管原則是指凡是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制約作用。例如,現金銀行存款的支付,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或其授權代理審核、批準,出納人員付款,記账人員記账;發放工資,應由工資核算人員編制工資單,出納人員向銀行提取現金和分發工資,記账人員記账。實行錢账分管,主要是爲了加強會計人員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相互核對,提高會計核算質量,防止工作誤差和營私舞弊等行爲
  《會計法》專門規定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账目的登記工作,是由於出納員是各單位專門從事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會計人員,根據復式記账原則,每發生一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必然引起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账簿記錄的變化,或者說每發生一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都要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有關账簿,如果把這些账簿登記工作都由出納員辦理,會給貪污舞弊行爲以可乘之機。同樣道理,如果稽核、內部檔案保管工作也由出納員經管,也難以防止利用抽換單據、塗改記錄等手段進行舞弊的行爲。當然,出納員不是完全不能記账,只要所記的账不是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方面的账目,是可以承擔一部分記账工作的。總之,錢账分管原則是出納工作的一項重原則,各單位都應建立健全這一制度,防止營私舞弊行爲的發生,維護國家和單位財產的安全。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
  (1)敬業愛崗。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規。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並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3)依法辦事。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4)客觀公正。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5)搞好服務會計人員應當盡其所能,爲改善單位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6)保守祕密。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商業祕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單位會計信息。
  除此之外,出納人員還應特別注意如下兩點:
  一是要清正廉潔。清正廉潔是出納員的立業之本,是出納員職業道德的首要方面。出納員掌握着一個單位現金銀行存款,若要把公款據爲己有或挪作私用,均有方便的條件和較多的機會。同時,外部的經濟違法分子也往往會在出納員身上打主意,施以小惠,拉其下水。應該說,面對錢欲物欲的考驗,絕大多數出納員以堅定的意志和清正廉潔的高貴品質贏得了人們的贊譽。當然,也有少數出納員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舞弊、監守自、盜、挪用公款,到頭來,害了集體也害了自己。
  二是要堅持原則。出納員肩負着處理各種利益關系的重任,只有堅持原則,才能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與個人的利益關系。在工作中,有時需要犧牲局部與個人利益以維護國家利益,有時需要爲了維護法律、法規的尊嚴而去得罪同志和領導。這些都是出納員應該堅持和必須做好的。長期以來,廣大出納員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無私無畏地維護財經紀律,不少出納員因此受到國家和人民的表彰和嘉獎。這是出納人員的榮譽。當然,也有一些出納員因堅持原則而遭打擊報復,但堅持原則終究會得到社會的理解和支持,打擊報復遲早會受到處罰。爲了保障國家和集體的利益,保護社會主義公共資財,廣大出納員要真正肩負起國家賦予的實行會計監督的職責,在出納工作中堅持原則,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爲維護會計工作秩序的正常進行貢獻自己的力量。出納與其他會計的關系
  會計,從其所分管的账簿來看,可分爲總账會計明細账會計和出納。三者既相區別又有聯系,是分工與協作的關系。 第一,各有各的分工。總账會計負責企業經濟業務的總括核算,爲企業經濟管理經營決策提供總括的全面的核算資料;明細分類账會計分管企業明細账,爲企業經濟管理經營決策提供明細分類核算資料;出納則分管企業票據貨幣資金,以及有價證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爲企業經濟管理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金融信息。總體上講,必須實行錢账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不得負責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账目的登記工作。總账會計明細账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第二,既互相依賴又互相牽制。出納、明細分類账會計總账會計之間,有着很強的依賴性。它們核算的依據是相同的,都是會計原始憑證會計記账憑證。這些作爲記账憑據的會計憑證必須在出納、明細账會計總账會計之間按照一定的順序傳遞;它們相互利用對方的核算資料;共同完成會計任務,缺一不可。同時,它們之間又互相牽制與控制。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账總账會計現金銀行存款分類账,總分類账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账明細账中的有價證券账與出納账中相應的有價證券账,有金額上的等量關系。這樣,出納、明細账會計總账會計三者之間就構成了相互牽制與控制的關系,三者之間必須相互核對保持一致。
  第三,出納與明細账會計的區別是只相對的,出納核算也是一種特殊的明細核算。它要求分別按照現金銀行存款設置日記账銀行存款還要按照存入的不同戶頭分別設置日記账,逐筆序時地進行明細核算。“現金日記账”要每天結出余額,並與庫存數進行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账”也要在月內多次結出余額,與开戶銀行進行核對。月末都必須按規定進行結账。月內還要多次出具報告單,報告核算結果,並與現金銀行存款分類账進行核對。
  第四,出納工作是一種账實兼管的工作。出納工作,主要是現金銀行存款和各種有價證券的收支與結存核算,以及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和銀行存款账戶管理工作。現金和有價證券放在出納的保險櫃中保管;銀行存款,由出納辦理收支結算手續.既要進行出納账務處理,又要進行現金、有價證券等實物的管理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在這一點上和其他財會工作有着顯著的區別。除了出納,其他財會人員是管账不管錢,管账不管物的。 對出納工作的這種分工,並不違背財務“錢账分管”的原則,這是由於出納账是一種特殊的明細账總账會計還要設置“現金”、“銀行存款”、“長期投資”、“短期投資”等相應的總分類账對出納保管和核算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進行總金額控制。其中,有價證券還應有出納核算以外的其他形式的明細分類核算。
  第五,出納工作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過程。貨物的購銷,必須經過兩個過程,貨物移交和貨款的結算。其中貨款結算,即貨物價款的收入與支付就必須通過出納工作來完成;往來款項的收付、各種有價證券經營以及其他金融業務的辦理,更是離不开出納人員的參與。這也是出納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其他財務工作,一般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過程,而只對其進行反映和監督。公司出納的工作
  一、辦理銀行存款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账和現金账,並負責保管財務章。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後交總經理審批籤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後,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後,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並在單後面貼上收據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籤名,然後給總經理籤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後,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A現金收付 
  1、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並注意票面的真僞。 若收到假幣予以沒收,由責任人負責。 
  2、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3、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到銀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現金盤存工作,做到账實相符。做好現金結報單,防止現金盈虧。下班後現金與等價物交還總經理處。 
  5、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支付用轉账匯兌手續。 特殊情況需審批。 
  6、員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總經理籤字,批準並用借支單借款。若無批準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B 銀行账處理 
  1、登記銀行日記账時先分清账戶,避免張冠李戴。开匯兌手續。 
  2、每日結出各账戶存款余額,以便總經理財務會計了解公司資金運作情況,以調度資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結報單。 
  3、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不得隨意亂放。 
  4、公司账務章平時由出納保管。 
  C報銷審核 
  1、在支付證明單上經辦人是否籤字,證明人是否籤字。 若無,應補。 
  2、附在支付證明單後的原始票據是否有塗改。 若有,問明原因或不予報銷。 
  3、正規發票是否與收據混貼,若有,應分开貼(原則上除印有財政監制章的財政票據外,其余收據不得報銷,也不得稅前扣除,钟書補充)。 
  4、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的項目是否超過3項。若超過,應重填。 
  5、大、小金額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應更正重填。 
  6、報銷內容是否屬合理的報銷。若不屬,應拒絕報銷,有特殊原因,應經審批。 
  7、支付證明單上是否有總經理籤字。若無,不予報銷
  出納账務處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账務處理程序,也稱會計核算組織程序,是指會計數據的記錄、歸類、匯總、呈報的步驟和方法。或者說是從原始憑證整理、匯總,記账憑證的填制、匯總,日記账明細分類账、總分類账登記,到會計報表編制的步驟和方法。科學地組織账務處理程序,對提高會計核算質量和會計工作效率,充分發揮會計職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目前,我國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會計常用的账務處理程序主要有四種,它們是:記账憑證账務處理程序匯總記账憑證账務處理程序科目匯總表账務處理程序;多欄式日記账账務處理程序。各種账務處理程序的主要區別在於對匯總憑證、登記分類账的依據和辦法的要求不同。在各種程序下,對於出納人員來說,出納業務處理的步驟和方法基本相同。出納工作的具體流程
  出納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辦理銀行存款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帳和現金帳,並負責保管財務章。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後交總經理審批籤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後,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後,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並在單後面貼上收據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籤名,然後給總經理籤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後,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出納工作細則:
  工作事項及審驗等程序
  失誤防範及糾正程序
  現金收付
  1、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並注意票面的真僞。
  若收到假幣予以沒收,由責任人負責。
  2、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
  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3、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到銀行
  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現金盤存工作,做到账實相符
  做好現金結報單,防止現金盈虧。下班後現金與等價物交還總經理處。
  5、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支付用轉账匯兌手續。
  特殊情況需審批。
  6、員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總經理籤字,批準並用借支單借款
  若無批準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銀行账處理
  1、登記銀行日記账時先分清账戶,避免張冠李戴。开匯兌手續。
  2、每日結出各账戶存款余額,以便總經理財務會計了解公司資金運作情況,以調度資金
  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結報單。
  3、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不得隨意亂放。
  4、公司账務章平時由出納保管。
  每日下班後账務章交總經理處。
  報銷審核
  1、在支付證明單上經辦人是否籤字,證明人是否籤字。
  若無,應補。
  2、附在支付證明單後的原始票據是否有塗改。
  若有,問明原因或不予報銷。
  3、正規發票是否與收據混貼。
  若有,應分开貼。
  4、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的項目是否超過3項。
  若超過,應重填。
  5、大、小金額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應更正重填。
  6、報銷內容是否屬合理的報銷。
  若不屬,應拒絕報銷,有特殊原因,應經審批。
  7、支付證明單上是否有總經理籤字。
  若無,不予報銷。現金管理的原則
  會計範疇中的現金又稱庫存現金,是指存放在企業並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現鈔,包括庫存人民幣和各種外幣現金流動性最大的一種貨幣資金,它可以隨時用以購买所需物資,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償還債務等。
  在這裏,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現金”一詞,依國際慣例解釋,是指隨時可作爲流通支付手段的票證,不論是否法定貨幣信用票據,只要具有購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視爲現金。所以,現金從理論上講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現金是指企業所擁有的硬幣、紙幣,即由企業出納員保管作爲零星業務开支之用的庫存現款。廣義現金則應包括庫存現款和視同現金的各種銀行存款流通證券等。我國所採用的是狹義的現金概念。
  現金管理就是對現金的收、付、存等各環節進行的管理。依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是:
  第一,开戶單位庫存現金一律實行限額管理
  第二,不準擅自坐支現金。坐支現金容易打亂現金收支渠道,不利於开戶銀行企業現金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
  第三,企業收入現金不準作爲儲蓄存款存儲。
  第四,收入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收入應於當天送存开戶銀行,確有困難的,應由开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第五,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开支範圍使用現金,結算金額超過起點的,不得使用現金
  第六,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企業在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範圍和限額內需現金,應從开戶銀行提取,提取時應寫明用途,不得編造用途套取現金
  第七,企業之間不得相互借用現金銀行账戶的分類及开戶條件簡介
  銀行账戶是各單位爲辦理結算和申請貸款而在銀 行开立的账戶銀行账戶是各單位通過銀行辦理轉账、結算信貸以及現金收支業務的 主要工具。具有反映和監督國民經濟各部門經濟活動的作用。凡新辦的企業公司在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後,可選擇離辦公地點附近的銀行申請开 設自己的結算账戶
  根據《銀行账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銀行账戶應分爲基本存款账戶一般存款账 戶,臨時存款账戶和專用存款账戶四種。
  1、基本存款账戶基本存款账戶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账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账戶。 它是各獨立結算單位或實行獨立核算企業銀行开立的主要账戶。按照規定是每一存 款人只能在銀行开立一個基本存款账戶。主要用於辦理日常的轉账結算和現金收付, 企、事業單位工資獎金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此账戶辦理。
  (1)开設基本存款账戶的當事人應具備的資格。
  ①企業法人
  ②企業法人內部單位核算的單位
  ③管理財政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④實行財政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⑤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⑥外國駐華機構;
  ⑦社會團體
  ⑧單位附屬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⑨外地常設機構;
  ⑩私營企業、個體經營承包戶和個人。
  (2)基本存款账戶开立所需證明文件,按規定存款人申請开立基本存款账戶應向 开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①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②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
  ③軍隊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开戶證;
  ④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开戶的證明;
  ⑤駐地有關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
  ⑥承包雙方籤訂的承包協議;
  ⑦個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
  2、一般存款账戶一般存款账戶存款人在基本账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 與基本存款账戶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开立的账戶存款人可 以通過账戶辦理轉账、結算和存入現金,但不能支取現金
  根據《銀行账戶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情況的存款可以申請开立一般存款账戶, 並須提供以下的證明文件。
  (1)在基本存款账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开立該账戶,並 須向开戶銀行出具借款合同借款借據。
  (2)與基本存款账戶存款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可申請开立該 账戶,並須向开戶銀行出具基本存款戶的存款人同意其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开戶的證明。
  3、臨時存款账戶。臨時存款账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开立的账戶。存 款人可以通過該账戶辦理轉账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根據《銀行账戶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开立臨時存款账戶, 並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1)外地臨時機構可以申請开立該账戶,並須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 時執照。
  (2)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單位個人可以申請开立該账戶,並須出具當地有關部門同 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文。
  4、專用存款账戶。專用存款账戶是指存款人因特定用途而开立的账戶
  根據《銀行账戶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开立專用存款账戶,並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1)存款人特定的用途的資金,由存款人向开戶銀行出具相應證明可开立該账戶。特定用途的資金範圍包括基本建設的基金,更新改造的資金。特定用途並需要專門管 理的資金
  (2)存款人須向开戶銀行出具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的文件或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等證明文件。票據行爲
  票據行爲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票據行爲是指以發生、變更或消滅票據權利義務關系爲目的法律行爲,包括出票、背書、塗改、禁止背書付款、保證、承兌、參加承兌、劃线、保付等。狹義的票據行爲票據當事人以負擔票據債務爲目的的法律行爲,包括出票、背書、承兌、參加承兌、保證、保付六種。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據交付於受款人的行爲。它包括“作成”和“交付”兩種行爲。所謂“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並籤名。由於現在各種票據都由一定機關印制,因而所謂“作成”只是填寫有關內容和籤名而已。所謂“交付”是指根據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將其交給受款人的行爲,不是出於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爲如偷竊票據不能稱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稱作出票行爲
  (2)背書背書是指持票人轉讓票據權利與他人。票據的特點在於其流通票據轉讓的主要方法是背書,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單純交付背書轉讓持票人票據行爲,只有持票人才能進行票據背書背書轉讓票據權利行爲票據一經背書轉讓票據上的權利也隨之轉讓給被背書人。
  (3)承兌。承兌是指匯票付款承諾負擔票據債務行爲。承兌爲匯票所獨有。匯票發票人和付款人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發票人籤發匯票,並不等於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爲確定匯票到期時能得到付款,在匯票到期前向付款人進行承兌提示。如果付款人籤字承兌,那么他就對匯票的到期付款承擔責任,否則持票人有權對其提起訴訟。
  (4)參加承兌參加承兌是指票據預備付款人,或第三人爲了特定票據債務人的利益,代替承兌人進行承兌,以阻止持票人匯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權的一種票據行爲。它一般是在匯票得不到承兌、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亡或其他原因無法承兌、付款人或承兌人被宣告破產的情況下發生。
  (5)保證。保證是指除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人爲擔保票據債務的履行、以負擔同一內容的票據債務爲目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爲票據保證的目的是擔保其他票據債務的履行,適用於匯票本票,不適用於支票
  (6)保付。保付是指支票付款人向持票人承諾負絕對付款責任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爲。保付是支票付款人的一種票據行爲支票一旦經付款人保付,在支票上注明“照付”或“保付”字樣,並經籤名後,付款人便負絕對付款責任,不論發票人在付款人處是否有資金,也不論持票人在法定提示期間是否有提示,或者即使發票人撤回付款委托,付款人均須按規定付款
  在具體操作時,票據行爲表現爲票據當事人把行爲的意思按照法定的方式記載在票據上,並由行爲人籤章後將票據交付。它包括三方面內容,即記載、籤章和交付
  所謂記載,通俗地講就是票據當事人在票據上寫明所要記載的內容,如籤發票據時應寫明票據的種類、金額、無條件支付命令、籤發票據日期以及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承兌匯票時寫上“承兌”字樣,保證時應寫上“保證”或‘擔保”字樣。
  所謂籤章,即是指籤名、蓋章或籤名加蓋章,它表明行爲人對其行爲承擔責任。自然人籤章是指在票據上親自書寫其姓名或加蓋其私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單位的籤章爲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籤章。按照《票據法》規定,在票據上的籤名應當爲該當事人的本名,而不能用筆名、藝名等來代替。
  所謂交付,是指票據行爲人應將票據交付給執票人。票據行爲人在票據上進行記載,並進行籤章後,票據還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只有票據交付給了對方,票據才能發生法律效力。任用出納員需注意
  出納員必須由具有財會專門知識、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擔任,只有這樣,他才會清醒認識到會計核算所涉及的數據與數據之間存在一種內在的勾稽關系,這種勾稽關系是會計核算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明白了這一點的出納員會自主地將自己的行爲約束在業務規範範圍之內,不敢存有貪婪之心在。目前很多中小企業任用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財務會計出納工作,這實際上不僅是對企業不負責,而且也是對被任用的財務會計人員不負責任。
  企業內部必須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對不相容的崗位應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約束。銀行存款日記账登記債權账戶登記是兩個不相容的崗位,應當分別由不同的人擔任,以便建立起內部的監督控制制度。對此,我國各種法規和制度都有明確的規定。
  A. 《會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記账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B. 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账目的登記工作。”
  C. 《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試行)》第六條規定:“單位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账目的登記工作。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有關法律和制度之所以對出納員的崗位進行如此細致的規定,就是爲了建立崗位之間的制約監督制度,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存款账戶債權債務账戶經常要發生錢款的相互劃账。出納員存款的收支,又管理債權債務的往來登記,造成錢款收支和債權債務账戶之間失去了制約,出納員很容易利用手中權利營私舞弊。
  企業片面強調減少憑證流轉環節而將不相容的銀行存款登記債權債務登記交給出納員一人擔任,這在事實上使得不同崗之間、不同的經濟業務環節之間失去了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的機制,爲出納員的貪污公款創造了條件。如果企業銀行存款登記債權債務登記分別設置成兩個崗位,任何一筆款項的收入和款項的支付都必須經過兩個人之手,在這兩個崗位之間形成一種相互監、相互制約的機制出納員就不可能肆無忌憚地進行貪污了。多一層監督,少一分舞弊的可能,每個企業都應當重視這個道理。
  目前在不少中小企業中,不僅出納和債權債務的崗位不分,會計和出納就是由一個人擔任,出納兼會計或者會計兼出納,這樣雖然節省了人員开支,但是對企業財產安全的威脅更大。試設想一下,從實際支出成本來看,是財產流失的損失大,還是人員开支成本大,我想,每個經營者都應該會算這筆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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